2009年4月7日星期二

未经允许严禁自救

自费无偿为困苦民工施粥的温州老板在坚持65天后却被迫停止了,据老板林如新称,义乌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到施粥摊检查,并口头提出了一些存在问题。“主要是两方面,一是施粥人员没有健康证;二是如何保证碗筷的消毒。”林如新对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很理解:“1000多号人万一出点什么事,我们的责任很大。”

浙江省民政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分析称:如果施粥摊要继续办下去,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才能在民政部门注册,仅仅这一点就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门槛。

嗯,不差钱、不差人的一民间非盈利慈善团体,就此被关心人民食品安全的卫生监督部门绊倒。

在河北,村委会主任徐淑霞为了避免西石岭村被汛期河水淹没奔波两年,从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筹集资金95万元。然而她到大石岭乡财政所领专项资金时,却被告知要先行缴纳所得税。

乡财政所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先去地税局纳税,凭税票才能到财政所支取15万元,尽管他们一再解释这15万元是水利厅划拨的用于村内公益建设的专项资金,但工作人员依然坚持先开税票,并再三表示“否则你们一分钱也拿不走”。税务分局先后为35万元开具了营业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印花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等共计16000余元的税票,其中在土门子税务分局开具的“个人所得税品目名称”一栏中,标明钱款来源是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”,“印花税品目名称”中标明“建筑安装工程合同”,“营业税品目名称”中标明“其他工程作业”。

都说命苦不该怨政府,可是为何当人们自发地想为苦难中的同类们做点事时,却又是如此的不容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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